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济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形式

经济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采取线下考核的形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一)笔试考核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英语、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考试时间2小时。

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考试时间3小时。

笔试成绩=英语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下表

(二)面试考核

按一级学科专业组成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学术能力、学术志趣和创新潜质。由申请人向面试专家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考核时间:5108:30-17:30  

5118:30-17:30

面试考核地点:1-413

面试候场地点:教1-414

其它要求:(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面试考核前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提前进入候场地点候场等待面试;(3)考生须在59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到邮箱nyncfzxy@huel.edu.cn,PPT命名方式为“考生编号+姓名”。

三、综合考核计算及待录取要求

(一)综合考核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综合考核成绩或在考核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待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2)笔试考核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低于60分者,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4)在考核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者;

(5)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舞弊记录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程度;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经济学部时间安排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放弃,学部不得为其再次组织复试,未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

(7)在综合考核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因违法、违纪或不当言论、行为接到社会举报,经我校查实确有其事的。

四、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公示

根据学科当年实际招生指标数,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待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若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文具。考生提前准备考试用笔等文具。

2.个人证件。需提前备好个人身份证、准考证。

3.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每个科目或单元的测试时间终了,考生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卷,否则取消该科目或单元成绩。

六、综合考核其他事宜

1.本安排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方案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2.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及监督电话:0371-65333226;0371-61700507

    邮箱:nyncfzxy@h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