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学校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构建尊重人才、开放包容、竞争择优、引育并重的人才激励和发展体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校本人才梯队,助推学校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提升,根据学校《关于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校党〔2023〕17号)、《学科建设“攀峰计划”实施方案》(校党〔2023〕138号)和《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河财政文〔2023〕38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管人才,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资源”的原则,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环境,引导高层次人才崇尚学术、追求卓越、潜心教书育人,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提供人才支撑。
二、实施原则
“登峰计划”人才遴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全面评价。坚持把师德放在人才遴选首位,全面考察申报人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二)按需设岗,空岗补缺。根据学科建设目标和需求,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岗位数量。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促进学科高质量发展。
(三)公开遴选,择优培育。采取公开竞争、评议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遴选,并给予人才相应的薪资经费和政策支持。
(四)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各层次人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量化积分考核,每年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对现有的人才梯次进行动态调整。
三、组织领导
(一)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登峰计划”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才遴选工作。
组 长:司林胜
副组长:高京燕 刘荣增 陈晓景 赵 楠 张 扬 王利军
成 员: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教务部部长、科研发展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学科评议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审查组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教学业绩审查组、科研成果审查组、职业道德审查组等专项审查组,分别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教务部部长、科研发展部部长任组长,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师德师风表现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论须由审核人签字。
资格审查组负责对申报人的年龄、学历学位、考核结果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核实;教学业绩审查组负责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和教学事故审查核实;科研成果审查组负责科研成果及转化的审查核实;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术道德审查核实。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三)学科评议组
学校成立学科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量化计分和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按照经济、管理、法学、理工、人文和思政组建。每个学科评议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专业教授组成。
四、遴选岗位及需求人数
五、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对出现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其两年的申报资格。
(二)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三)具有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申报人员,近五年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学时/学年。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教学事故受到处理的:
1.出现三级及以下教学事故者,当年不得申报;
2.出现二级教学事故者,2年内不得申报;
3.出现一级教学事故者,3年内不得申报。
(五)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得申报。
(六)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六、遴选条件
“登峰计划”设置资深教授、特聘教授、博洽杰出学者、博洽优秀学者、通达精英人才、弘毅拔尖人才和致远青年英才七个层次,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聘为特聘教授,同时控制聘为博洽杰出(优秀)学者的比例。申报本计划须为进入学校认定的学科团队成员。各层次人才的遴选条件详见《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遴选条件中学术成果的特别说明:
1.申报人遴选积分核算不计周期,学术成果均限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
2.学术期刊论文分类以论文发表时学校执行的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署名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特殊奖励类期刊不限排名)。
3.论文、纵向科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教学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和智库成果用于本计划遴选阶段时不限署名单位。
4.申报论文积分中国内期刊论文积分占比应不低于50%。
七、遴选程序
“登峰计划”人才遴选实行业绩成果量化积分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成果认定和积分标准按照《“登峰计划”遴选与考核积分标准》和《“登峰计划”成果认定和积分标准》执行(见《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附件)。遴选程序如下:
(一)公布岗位(2024.10.16-2024.10.18)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登峰计划”各学科各层次岗位设置方案和遴选名额,公开发布遴选需求。
(二)个人申报(2024.10.17-2024.10.21)
申报人向学部提交应聘学科岗位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现有成果及积分、教学科研工作总结、个人发展计划及目标、团队组建与发展计划等。独立建制学院负责本学科岗位申报人材料接收工作。
(三)学部(学院)推荐(2024.10.22-2024.10.24)
学部(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提出推荐意见(含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报人力资源部。
(四)专项审查(2024.10.25-2024.10.28)
学校专项审查组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审查。
(五)学科评议(2024.10.29)
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量化计分和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组长代表学科组向学校人才遴选评审委员会汇报申报人情况和评议结果,提出建议人选。
(六)学校评审(2024.10.30)
学校召开人才遴选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票决方式确定评审结果。人力资源部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七)公示聘任(2024.10.31-2024.11.8)
学校对正式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约定聘期内双方权利义务。
特别说明:博洽杰出学者和博洽优秀学者遴选聘任根据岗位指标分配情况一并评审,按评审结果分档聘任。
八、聘任期限、任务及管理
“登峰计划”各层次人才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5年,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人才遴选工作。“登峰计划”各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和管理详见《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九、申报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登峰计划”人才遴选评审简表》和《“登峰计划”人才遴选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表》纸质材料各4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承诺书》纸质材料1份。
2.业绩成果复印件1套(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1)论文
中文文章: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知网下载打印的论文正文、知网打印的检索页。
外文文章:须提交收录检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著作、教材:须提供原件及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1份。
(3)项目(课题):须提交立项证明、结项报告和结项证书,结项证书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奖项:须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智库类成果:须提供被采用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4年10月24日17点前将纸质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425室,请大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十、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 燕
办公电话:0371-8615657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25室
电子邮箱:rsczck@huel.edu.cn
附件:1.“登峰计划”人才遴选评审简表
2.“登峰计划”人才遴选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表
3. 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4. 承诺书
附件下载地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登峰计划”人才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委员会)